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
公 开 信
各有关单位负责人: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每一个人、每一个单位的共同努力。根据政府职能分工,我局负责全市质量、标准化、计量工作和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在实际工作中,我局将和全市人民一道,全面履行职责,加强行风建设,为促进仪征地方经济的发展当好技术推进器。
为全面提升各有关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现将我局在日常执法检查中高频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现象告知如下,请贵单位予以关注:
一、假冒伪劣商品的几种情形
(一)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二)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旧充新、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过期、失效或者变质的;国家明令淘汰的;
(四)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或者商品产地的;
(五)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或者质量证明文件的;
(六)伪造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有效期、失效日期或者保质期的;
(七)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伪劣原材料、零部件而进行加工、制作或者组装的。
(八) 无执行标准的;
(九)无检验合格证明或者未使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厂名和厂址的;
(十)应当标明而未标明商品的主要成份和含量的;
(十一)应当标明而未标明警示标志、中文警示说明的。
二、主要的行政许可及行政管理制度
(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XK);
(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准产制度(QS);
(三)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CCC);
(四)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制度,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五)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特种设备定期检定检验许可制度。
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办理有关事项可到本局相关业务部门咨询,联系电话:
办公室3441233; 安监科3421715; 行政服务中心3421980;
标计科3420252; 质监科3415626; 投诉举报电话12365;
计量检定、质量检验业务3411030 3425129 3421750;
特设安检业务3433715
亦可登录仪征质监局网站,网址:www.yzzj.net
或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网址:www.aqsiq.gov.cn
扬州市仪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