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对“土锅炉”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12月中旬,我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市11个乡镇“土锅炉”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验收。从检查情况来看,各乡镇对“土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十分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一级促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认真落实“土锅炉”专项整治方案,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在检查中,我们也发现了过去已被取缔的166台“土锅炉”中,仍有6台回潮、再生使用。这表明“土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并非一日之功。各地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守土有责”的思想,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对安全切不可掉以轻心,切实抓好长效管理和适时监控。只有这样,才能将“土锅炉”回潮和再生使用的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守一方水土,保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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