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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质量兴市”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精神,根据省和扬州市关于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市被列为扬州地区唯一的江苏省“质量兴市”活动试点县(市)。为切实有效地推进我市“质量兴市”活动,在全市掀起人人关心质量的高潮,并以此为契机提高我市质量水平,增强我市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日前,市政府以仪政发[2001]177号文成立了由周农生副市长挂帅,质监、经委等14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质量兴市”活动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监局,具体负责“质量兴市”活动的日常工作;同时市政府还以仪政发[2001]178号文提出了我市“质量兴市”工作实施计划。 市政府提出的“质量兴市”工作实施计划,确定了我市到2002年底“质量兴市”活动的总体目标,具体有如下内容:1、提高产品质量。确保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国家和省、市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其它产品质量的国家和省监督抽查合格率持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发展名优产品。2-3个产品通过质量攻关,经省以上确认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争创1-2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1-2个省质量信得过产品。3、提高技术质量水平。本市主要工业产品85%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全市产品标准覆盖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4家企业通过计量保证确认,50家企业通过计量合格确认。执行标准优秀乡镇不少于4个,扬州市执行标准优秀企业3-5家。4、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积极引导企业贯彻ISO9000族标准,大中型企业和出口创汇企业基本通过第三方质量认证,小型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有明显改善,力争1-2个企业获得省以上质量管理奖。经省级以上鉴定验收、查新的产品项目每年在20项以上。5、打假治劣取得成效。市场得到有效整治,假冒伪劣产品被有效遏制,消费者和名优企业投诉减少,建成市解放中路省级“购物放心、服务满意示范一条街”、引导主要商业企业参加“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成为“无假货商店”。6、企业依法生产。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生产企业做到取证生产,国家实行强制管理的安全认证产品通过产品质量认证,国家明令淘汰、落后产品杜绝生产,国家产业政策规定限制发展的产品逐步得到有效控制。7、提高工程质量。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一次合格,确保正常使用。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其中优良率力争达到35%以上。8、提高服务质量。在交通、商贸、旅游、医疗卫生、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服务质量、用户满意明显提高,争取1-2个服务企业质量管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获得质量体系认证或省以上服务质量奖。9、完善农业质量工作。初步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推广实施体系、检测检验体系、质量评价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积极实施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建立无公害农业生产基地,取得省级认证,主要农产品安全、卫生及质量达到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要求,培育发展特色优质农产品,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在草席、茶叶、风鹅等农产品上培育1-2个名牌。10、有效推动本市经济发展。本市国内生产总值、工业产品销售额、出口创汇额、企业实现利税额增长幅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争取部分指标在全省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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